宣城商标转让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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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商标转让如何办理?

作者:宣城聚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3-31 08:20:51

近年来,我国的商标申请量是不断往上增加。随之而来的商标问题也多了起来。许多人以为宣城商标注册成功后就不会遇到什么是事情了。事实上并不是这样的,商标注册成功后,商标权人还需谨防商标撤三,那么商标权人该如何避免商标撤三呢?什么是商标撤三?《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如何避免商标撤三?避免商标撤三最重要的一点是要保留好商标使用的证据。那么哪些东西可以作为商标使用的证据呢?

1、发票。真实有效的商品销售发票或服务提供发票,可以有力地证明注册商标的使用情况。然而,很多企业在填写发票的时候,只填写简称,这样的发票与注册商标没有任何联系,不能作为充分有效的使用证据,所以在填写发票的时候,要认真、规范,为商标的使用留有有力的证据。

2、广告。广告是企业宣传其商标、商品、服务的一种重要方式,是一种很好的证据材料。但是一些广告发布方式,例如电视广告,不能提供广告发布的时间信息而难以作为直接证据证明商标的使用情况。所以,与广告公司签订的广告发布合同,只要合同中标识商标名称,就可以做为有效的使用证据。

3、合同或者协议。合同和协议是经济主体参与经济活动的重要凭证和依据,但是有些合同或者协议,并没有标注商标,不能作为有效使用证据。因此在订立合同、签订协议时一定要明确标注商标,最好能写上注册商标的名称和注册号,为商标的使用留下有效的证据。

4、产品检验报告。由上级质量监督部门、行业协会等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商品品质的产品检验报告,其手续严格,报告各项内容标注清晰,是一种很好的商标使用证据。

5、包装物。包装物包括商品包装物、服务用品包装物或容器等。单纯的包装物或容器由于难以确定其印制和使用的具体时间,因此还需要其它证据进行佐证。比如委托印刷时与印刷厂签订的合同等,合同要标明商标名称。

注册商标转让的程序限制,注册商标转让是指注册商标所属人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将其注册商标的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行为。那么注册商标转让的程序限制是怎样的?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二条所规定的,转让注册商标是需由转让人与受让人在签订注册商标转让协议后,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也就是说,不能由单个当事人自主决定。按相关规定,转让人和受让人都应当向商标局提交一份《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而相关申请手续是由受让人进行办理,并且受让人是必须符合商标法相关商标权利人主体资格的规定,即从事制造、生产、拣选、加工和经销商品或是提供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经商标局核准后,发给受让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二条所规定的,受让人是必须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质量,并且相关条文也明确规定过,若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那么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根据其情况的严重性予以处理,直至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对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局还应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转让时,是会受到以下限制:

1、转让注册商标的,其商标转让人若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有注册近似或相同的商标的,那么必须一起进行转让;

2、易导致混淆或导致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会允许其进行转让的,并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在申请自己的商标之前,一定要先查询是否别人注册过,不然申请也无法通过国家商标局的审核,不仅浪费时间还浪费精力,今天就教你如何免费查询商标是否被他人注册或与正在注册的商标相似或近似。

商标局官网查询法

找到国家商标局官网(可以百度直接搜国家商标局即可):

进入后,首先确定自己要查询的分类:

1、商标近似查询

2、商标综合查询

3、商标状态查询

4、商标公告查询

新商标一般选择“商标近似查询”,如果近似判断的不清楚可以咨询宣城商标注册公司,如果觉得近似查询不够精准,也可以使用综合查询精确查找商标的具体信息后查询。

专利法不保护的对象有哪些?

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2、科学发现。它是指对自然界中客观存在的现象、变化过程及其特性和规律的揭示。

3、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智力活动,是指人的思维运动,它源于人的思维,经过推理、分析和判断产生出抽象的结果。

4、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它是以有生命的人或者动物为直接实施对象,进行识别、确定或消除病因、病灶的过程。

5、动物和植物品种。但是对于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授予专利权。

6、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7、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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