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注册商标时要注意的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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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注册商标时要注意的雷区

作者:宣城聚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6-05 08:26:46

注册前海公司的基本条件公司名称企业名称一般由四部分组成,名称有三种组合方式:样式1:行政区划企业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示例:/市百丰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样式2:企业字号行业行政区划组织形式示例:百丰信息咨询(/市)有限公司样式3:企业字号行政区划行业组织形式示例:百丰(/市)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股东是否都是自然人,股东有没有非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设立的方式不同,前者网上全流程申请,后者需要预约窗口交纸质材料)法人法定代表人要确定,关联企业是否有出现异常情况(异常未处理可能不允许注册新公司)监事可以由股东担任股权比例股东的出资比例要确定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宜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涉及到后续税种核定。

经营项目符合《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并拟享受所得税15%优惠的,可以参考《目录》中对应的行业词、经营范围的表述。注册资本实行认缴,特殊的前海要求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人民币数字证书U盾个人网银U盾(须当地中、农、工、建和平安银行的),或者个人的CA数字证书;当地公司股东需提供企业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名。注册地址挂靠前海商务秘书地址,需提供市内房屋产权证或市各区属房屋租赁管理机构备案的租赁凭证。

注册商标成功后,商标申请人并不是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商标在注册成功后还有很多需要注意的问题,有一些不了解的注意事项很有可能就成了潜在的雷区,注册成功后如果不及时注意到这些问题,及时规避这些问题,很有可能会造成商标后期使用的不顺利,甚至是商标出现问题不能再被使用。下面,我们公司为大家整理介绍使用时要注意这些雷区!

1、随意更改注册信息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变更信息,但是要通过正规的法律途径进行商标信息变更,个人随意对商标信息进行的更改,是不会通过商标局官方的认可的,也很有可能造成商标的使用出现问题。

2、到期不续展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10年,有效期满了以后,会有6个月的宽展期,在这6个月内可以对商标提出续展申请,如果6个月内未提出申请的,商标将会被注销。

3、连续3年未使用的商标将被注销《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如果是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满足连续3年未使用的情况,那么任何个人或者组织单位都可以对该商标提出撤销申请。我们公司提醒:这些情况都是需要注意的,成功后可能会出现的问题不是一蹴而就的,可能是长时间后才会出现的问题,因此尽早了解好注册商标可能会出现的问题,能够更好的防患于未然。

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中会涉及到需要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情况,那么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需要哪些条件?变更流程是怎样的呢?法定代表人变更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报告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变更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应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法定代表人变更流程1、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2、到税务部门变更税务信息,这里涉及到一个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需要向地税部门申报和缴纳所得到股权的股东的个人所得税,还有必须出具新股东和法人的新验资报告。3、最后变更公司基本户,变更公司法人的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和公司资料。

法定代表人变更所需资料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2、新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公章4、新法人简历一份、以及新法人签字5、原公司章程如果是在原有股东不变的情况下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由股东和法定代表人本人在相关变更证明文件上签字。如果是在转让股权,股东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变更法定代表人,那么一定要确保股权转让的资金到位,同时还要确保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真实合法,签字真实。

宣城商标注册后商标权就不可动摇吗?

不是的,有以下几点情况可能会导致您的商标权被无效。因此企业在注册和使用商标的时候,要懂的商标权的维护和运用。

一、连续三年以上不使用注册商标的。

二、擅自改动注册商标的。

三、恶意抢注或者损害他人注册商标的因此,企业拿到商标注册证之后,并不意味着商标权就不可动摇,企业只要注意规避这三方面的风险,就可以持续的享有商标权。

以下是《商标法》对于撤销注册商标的相关规定:《商标法》第五章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法》第五章第四十五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商标法》第五章第四十七条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商标侵权赔偿金、商标转让费、商标使用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第六章第四十九条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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